更新时间:2022.08.01
用人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申请表、劳动合同和医疗诊断证明,该期限从事故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申请,职工自己、其直系亲属、工会可以在一年内进行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下: 1、申请环节。工伤保险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收件回执》,如材料不齐的出具《补齐材料告知书》;2、受理环节。基本资料收齐核实且符合受理条件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由单位在三十日内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如果单位没有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劳动者一方可在一年内准备好上述材料,自行向劳动局提出申请。
第一、一般情况下,申请工伤认定需要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首先,应当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申请时,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单位到期不申请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期限是1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在期限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不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家属都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的劳动部门提出。用人单
行为人的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并分别就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数额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的赔偿种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工伤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适用于人身受到损害时的民事纠纷。工伤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员工认定为工伤之后是可以向单位要求赔偿的,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确定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来确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共有十级,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认定生效后可以推翻。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赔偿主要要看受偿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若是受偿人本身就具备稳定的收入,则其误工费的计算为受偿人在遭到损害过后所减少的收入,也就是受偿人损害前的工资收入减去损害之后的收入所得。若是受偿人没有稳定的工作来源,则计算其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