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未成年特殊劳动保护: 一、上岗前培训。未成年工上岗,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 二、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上、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三、提供适合未成年工身体发育的生产工具等
女职工哺乳期的特殊劳动保护包括以下内容: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其他。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因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有什么规定,《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宪法》规定:
根据《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同工同酬。《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
《劳动法》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女职工在哺乳期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
未签订合同赔偿条例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要求单位和员工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书面劳动合同,会出现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不签,那么给单位一个缓冲期,一个月内单位不签的话,对
没有自动离职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主要是按照劳动者在所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和本人工资进行计算的,其中工作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满6个月但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不满六个月的,则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