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予以偿还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子公司债务不需要母公司承担。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全资控股子公司出了问题。母公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因为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地位,子公司可以独立担责。但是,如果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的话,那么就是要负责任。
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为公司的债务负责。除非法定代表人滥用了法人的独立地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不需要。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两个独立的法人,债务是独立的。如果是总部与分公司的关系,总部有义务偿还分公司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十八条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
1、公司在法律意义上具有独立的人格,可以独立对外主张权利并承担责任,而且股东也只需在其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这是公司法的两大基本原则即法人人格独立原则和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2、但是,如果作为股东的母公司
母公司、子公司均为独立企业法,母公司债权债务子公司不负责,但母公司的债权人可以保全并执行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权。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对子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公司的一部分,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总部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
子公司与母公司并不是连带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自己的民事责任。换句话说,虽然从名称上来看,母公司与子公司具有密切的联系,同时在实践过程中,子公司也会受到母公司实际的控制的地位。但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