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是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在我国一方提出离婚,提出损害赔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夫妻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存有过错;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夫妻间感情确已破裂,最终离婚的情形。
假肢被毁坏,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假肢不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一般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如果侵权人严重损害残疾人人格尊严的,残疾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该规定必须是在侵权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了物主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下才适用
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有: 1、须有原因事实。合同债务人违反其合同义务,构成债务不履行; 2、须有损害的发生。合同债权人遭受精神损害; 3、原因事实与损害之间须有事实因果关系。
1、重婚行为。 重婚分为法律意义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法律上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结婚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是否以
离婚的时候,过错方有以下情况,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侵犯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可判刑。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诽谤罪为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要法院提起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可判刑。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诽谤罪为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要法院提起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诽谤罪,可判刑。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诽谤罪为自诉案件,需要被害人自己要法院提起自诉,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
被家暴能要求损害赔偿的。但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双方离婚,一方无过错的情形下,无过错方方才有提出离婚赔偿。但其在离婚协议中表明放弃,离婚后又提出赔偿的除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