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
外国人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内或者我国的船舶、航空器内犯罪的; 2.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 3.对于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具体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
主要是以下六种情形时,不追究刑事责任: 1、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有: (一)情节未达到追究刑事程度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不予追究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在我国,国家主席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决定特赦; (四)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2、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
以下这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与对方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此处所说的恶意,是指假借磋商、谈判,而故意给对方造成损害的主观心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下情况下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五)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六)其他法
追究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以及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等。缔约过失责任产生于合同订立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