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继承案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户口簿等证明继承身份的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财产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或者其他有效的代表继承人意思继承证明。
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
继承纠纷诉讼举证内容: 1、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
继承案件原告应当提供以下证据: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户籍簿、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证明、被继承人债权债务证明、被继承人遗嘱或者其他有效代表继承人的继承证明。
代位权诉讼债权人的举证方法及相关证据为:证明双方存在债务的证据;证明债权已到期的的证据;债务人“怠于行使”的证据。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等等。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第百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列条件: ()原告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公民、其组织; (二)明确告; (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理由; (四)属于民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受诉民院管辖 对于代位继
1、对原告代保管的现金,是可以申请法院法院依职权调查的。 2、反诉是指对本案原告的反诉。如果要求某律师事务所承担责任,应当另案起诉, 3、在遗嘱内容不能确认的情况下,房产只能被认定为未分配遗产。鉴于被
1、一般情况下实行“谁主张,谁举证”起诉方负责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出证据。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需要自己举证用证据证明自己在诉讼中所提出的主张。 2、对于某些特殊案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提出主
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之后是否能够进行代位继承。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一般会允许在转继承之后,进行代位继承。这主要是因为,转继承的客体是被转继承人的继承权利。因此,转继承涉及的是继承权利,而不是遗产本身。换句话说,被转继承人死亡之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有: 1、两者发生的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可因任何一继承人的死亡而发生,任何一个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