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5
婚后买房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算作个人财产: 1、如果房子是婚后其中一方的父母出钱为自己的子女去购买的,并且父母把房屋的产权也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这种就视为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使用个
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2、但如果婚后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一定归夫妻共有。如果该房产增值部分是经过人为操作而产生的,不是自然增值,那么该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的增值部分是自然增值,则该部分财产在婚后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产所有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子,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然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应为结婚而变成共同财产。但是婚后将对方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的行为视为是对另一方的赠与,此时不再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一方全款买房并且只登记自己的名字属于个人财产;贷款买房的,没用共同财产还贷也属于个人财产;父母购买并明确表示赠送给子女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还是个人财产。
婚后用婚前财产所买的房子除另有约定外,就是个人财产。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可以视为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但是如果婚后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
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的行为视为对该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
婚前财产婚后购买房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婚后财产,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法律规定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对于拿婚前财产进行婚后购房的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中房产不属于婚前财产,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即可。即便现在房产证上写着你的名字,将来双方一旦产生纠纷,法律上还是会认定这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虽然难以举证,但是,如果想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好双方协商,
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分割。如果是婚前付首付,婚后还贷款,那房屋是个人财产,但是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