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3
存疑不起诉的条件: 1、作为案件定罪的证据本身存在一定的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少必要的证据加以证明。 3、收集到的证据之间相互存在矛盾,并且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同时也无法进
1、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2、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终止诉讼而不交付法院审判的处分决定
检察院不予起诉是否会有案底取决于: 1、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的,则不会有案底; 2、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是因没有违法犯罪事实而被决定不起诉,而且因犯罪情节轻微而被不起诉的,仍会有本应的案底记载; 3、如果检察机关是因
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条件如下: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检察院不起诉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也就不会被判决,自然不会有案底。
检察院酌定不起诉的,有4种情形。分别是: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的; 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
检察院以下情况下能够不起诉: 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能够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的适用范围是指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定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
检察院做笔录不予起诉的条件是: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
检察院不起诉不会留有案底。案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判处有罪的,才会有案底,检察院不起诉也就不会被判决,自然不会有案底。犯罪记录被封存的,
下列情况下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有三种情形: 1、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2、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法》第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