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监护人有下列义务: 1.对被监护人进行人身监护。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2.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进行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 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撤销监护资格: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
可以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是: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下列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1、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2、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3、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可以做监护人的有: 1、父母、子女; 2、配偶;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婚后丈夫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如果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该是妻子。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应由有权的个人或者组织向被监护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护人的撤换指对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确定监护人;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
撤销监护人: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有权的个人或者组织向被监护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护权需由人民法院撤销。
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是指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状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法定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时可以变更监护人。监护人更换指在监护人无力承担监护职责时,经其请求由有关单位或者法院更换他人为监护人。
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有: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这些: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
爷爷奶奶的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之后不能恢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在监护人是父母或者子女的情况下,其监护人资格被撤销了后在法定情形下才能够申请恢复。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义务的法律规定有: 1.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