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7
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手续,要想拿到离婚证,需要经过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一方反悔的,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 二、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三、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去民政局补办,在夫妻协议离婚时,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夫妻各一份,还有一份留在民政局归档。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
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变更离婚协议不需要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即可;办理离婚登记之后,不能再变更离婚协议。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的协议,只要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达,不违反法律规定,则该协议就是有效的,也不需要有关部
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地机关申请离婚。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在男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需在男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2、在女方户籍地登记结婚的,需在女方户籍地民政局申请离婚; 3、在其他地区登记结婚的,需在登记结婚地民政局申请
协议离婚办手续的地点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内地居民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一、 (一)登记离婚办理手续: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异地离婚手续
当事人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
婚姻登记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