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可以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离婚不一定在结婚地,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的,则诉讼离婚可以到结婚登记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存在下列情况,而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的,则也可以到结婚登记地法院起诉: (一)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被采取强制性
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所以,起诉离婚并不是向
如果结婚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或者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结婚登记地是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结婚登记地起诉离婚: (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二)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不一定,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
诉讼离婚需要到被告住所地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规定了离婚管辖法院的例外情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不能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但可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需要申请离婚诉讼则需要去人民法院申请才可以。首先离婚属于民事诉讼,应当去户籍住所地所属的人民法院去申请诉讼;如果经常居住地和户籍住所地不一致,则可去居住地所属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离婚不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诉讼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被告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婚姻登记地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地方,不能办理诉讼离婚手续。
在结婚登记地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的,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而双方起诉离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最高人民
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可以异地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经国务院同意,今年6月1日开始,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
当事人一般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后,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