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3
虚假出资股东应当对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若是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认缴制度下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的,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
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 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犯罪, 关于此罪,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应承担以下责任: 1、对公司应承担的出资义务; 2、对已出资股东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
根据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责任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原股东是未实际缴纳出资的并且为了逃避债务而转让股权,或者在股权转让协议里有对于前债务的约定,则原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
原股东承担抽逃出资的责任。 一、股权转让后,一般情况下原股东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 公司是独立法人,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债权债务仍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二、特别情况下,股权转让后原股东需承担公司债务责任 1、未履行出资义务股
隐名股东的责任如下: 一、如果公司成立了隐名股东承担下列责任: (一)如果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 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则此时隐名股东对内承担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
1、虚假出资股东需要承担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 (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解除出资合同、公司不能成立的法律责
挂名股东可以通过签署免责协议不予承担责任。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挂名股东充分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存在抽逃出资等情形的,无需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