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离婚冷静期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不是必须需要冷静期的。冷静期仅限于协议离婚,如果当事人协议离婚的,必须要经过三十天的法定离婚冷静期。但如果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的,就不会受到冷静期限制,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即可判决离婚,无需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了没有冷静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法定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即可完成协议离婚。
现在离婚还有冷静期。一般为三十天。但如果双方起诉离婚的,只要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经过依法判决即可完成离婚,不需要离婚冷静期。
现在离婚有离婚冷静期,法律规定夫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是强制的,因为民法典有明确规定。离婚犹豫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民法典关于离婚犹豫期作出以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自婚姻登记受到离婚申请之日起算30天内,夫妻任
是的,离婚冷静期是在协议离婚中才有的。 所谓的离婚冷静期,其实就是一对要离婚的夫妻,经过艰难的协商、谈判之后去民政局签字离婚拿离婚证,结果现在至少要签字后的30天后才能拿到离婚证。 如果在这个三十天内,夫妻其中一方要撤回,民政局就不会给离婚
起诉离婚没有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适用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
诉讼离婚有离婚冷静期。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
1、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