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刑诉中指定辩护的条款的规定是: 1、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被告人可以拒绝指定辩护。 一、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果是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的,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应当在5日以内另行委托辩护人。 二、
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情形有: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
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情形有: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
属于涉外刑事辩护的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符合刑法以下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公民犯罪和中国公民犯罪的案件。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
可以委托辩护人的情况具体如下: 1、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3、犯罪嫌疑人在被侦
刑事责任方面的罪轻辩护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得判处死刑。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
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具体情形有: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
我国刑法规定,可以做罪轻辩护的情况一般有很多种:首先是十四周岁到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该减轻或者从轻进行处罚,但是不能判处死刑。对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些精神病人,如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犯病的时候犯罪。因为过失犯罪进行辩护以及因为假想防卫或
不属于法定指定辩护情形的人包括: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5、人民陪审员
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人有: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 4、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流程如下: 1、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