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房屋抵押没有登记,房产抵押登记无效。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若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即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
对于房屋抵押,我国实行的是“登记生效主义”,具体是指,抵押权的成立除当事人之间存在抵押合同外,还必须进行登记,否则不产生抵押权成立的效力。根据《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房产抵押登记无效。房屋是不动产,不动产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若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即不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
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是无效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依法成立的房产抵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有效。房产进行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
房屋抵押没有登记没有效。以城市房屋设定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才能生效。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是不生效的,其法律后果就是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
没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当事人以房屋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的时候设立,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没办理登记的房屋抵押无效。房屋作为不动产进行抵押必须签订书面的抵押担保合同,且应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依法成立之日起生效,但是未经登记,抵押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不得对抗第三人。
房屋抵押权未登记无效。抵押房屋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由登记机关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颁发房屋他项权证。抵押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未经登记抵押权的设立无效。
房屋抵押未登记,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房屋未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权未设立,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人未取得抵押权,也不享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抵押人应继续办理抵押登记或承担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情况下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