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犯罪主体是对校
中国对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
一般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 1、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是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
一般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为: 1、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3、特殊主体,即对校舍或者
刑法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判罪标准: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
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规定是:行为人构成该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事故是指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根据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需要,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依法提请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派员参加事故调查。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客体要件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主体要件是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客观要件为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事故的行为
一般对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既遂的人应这样判刑: 1、犯此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是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主观方面为过失; 2.犯罪主体为对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负有维护义务的直接人员; 3.犯罪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4.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具有危险而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