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的决议持有异议
股权收购应避免以下行为: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2、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1、强制收购:即收购者在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达到一定比例后,迫于法律中规定的强制性义务,而向目标公司发出收购要约的行为。 2、故意收购:指收购者在收购行为开始前不通知目标公司,从而使之在接到收购要约时陷入被动处境,并且给予目标公司股东以极大心理
公司收购股权条件有: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公
股权收购潜在的法律风险有目标公司可能会隐藏大笔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被收购后,被收购的企业应当注销,此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企业收购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公司收购股权的基本流程如下: 1、开展初步调查,确定股权收购目的,选择股权收购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2、对转让方、担保方和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信用状况进行尽职调查,收集相关信息; 3、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分析论证股权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
依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可以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
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以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其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一般流程如下: 1、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如其他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则可以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协议; 3、义务履行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但是只能在法定的情况下。比如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等。
第一步:到之前开立股票账户的营业部提出注销股票账户的申请。 第二步:按照券商营业部的要求在券商营业部给单子找该营业部的相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步:在券商营业部各个岗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完字之后到柜台凭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股票账户的销户手续。 第
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内部股权的转让不需要通知其他股东,也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其他股东也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由于股东在公司内部转让股权,公司原有的人合性没有改变; 此外,股东内部股权转让对未转让的股东没有改变其持股比例; 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相比,有限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