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离婚不需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在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即可。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华侨等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
办理离婚不一定要去领结婚证的地方。夫妻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的话,当事人只要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就行了,离婚判决书拥有法律效力。
离婚手续一方不能办理。离婚时,如果一方不到场,不能离婚。因为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需要对夫妻双方是否由于感情已破裂,协商已无效,进行核实。如果核实成功,夫妻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在手续完成后
男女双方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结婚手续: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
办理离婚是需要带结婚证的。当事人双方如果选择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1)结婚证; (2)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离婚协议书; (4)各带两张2寸的近期半身照。 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想离婚的一方写好起诉
结婚手续和离婚手续可以不在同一个地方,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或者离婚,应当到男女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没有规定必须在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
离婚不是必须到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不是非要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
能够办理离婚手续,但是需要补办结婚证。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
离婚不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夫妻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但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取结婚证的地方办理,而且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别人办理。如果双方选择诉讼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在异地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就
离婚证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的。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时需要双方当事人本人共同前往办理。
离婚证并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只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