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地域管理的规定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更适合由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住所地公安机关管辖。根据我国刑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犯罪地点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地、
诈骗犯罪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根据上述规定,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
诈骗犯罪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诈骗行
根据法律,犯罪行为地、犯罪结果地以及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依法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诈骗犯罪案件的犯罪结果地是指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诈骗行为地、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的结果发生地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
毒品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大体的原则是以犯罪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辖为辅。
嫌疑人居住地和诈骗行为地的公安机关都可以管辖。根据有关规定,刑事案件犯罪地的公安机关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都可管辖,如果有规范性文件对犯罪案件管辖地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诈骗犯罪案的犯罪地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实际取得财产地,因此,诈骗
毒品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
毒品犯罪案件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包括犯罪预谋地,毒资筹集地,交易进行地,毒品生产地,毒资、毒赃和毒品的藏匿地、转移地,走私或者贩运毒品的目的地以及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地等等。
诈骗犯罪案件一般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犯罪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又包含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有:立案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优先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