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缓刑考验期间的禁止性规定为: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违反缓刑期禁止令的后果: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禁止令,是指法庭下达的禁止当事人实施某种行为的指令。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
(一)附属性:禁止令与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等独立刑罚不同,它不是一种独立刑罚,而只是对管制犯、缓刑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监管措施的革新,因此禁止令本质上是一种监管措施,不能脱离管制、缓刑而单独适用禁止令
2011年5月1日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有关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的规定,俗称缓刑
刑法第38条第2款规定:“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刑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
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
首先缓刑和拘役共同之处都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一种,两者都会被剥夺一定期限的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主要的区别有以下: 1、缓刑和拘役的执行方式是有区别的。拘役是在看守所执行;缓刑是暂时不执行收监。 2、缓刑和拘役的定义是有区别的。 拘役是短时间的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