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可以申请宅基地。如果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一户多宅,宅基地的面积超出部分是否赔偿,这个问题是要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定: 1、一户多宅,但宅基地的总面积符合当地标准; 2、在分户之前完成建房但符合乡村建设规划,公告无异议并补办手续; 3、由于历史原因继承而来形成的一户多宅; 4、利用宅基
宅基地一户只能申请一处,也就是说一家人只能申请一块宅基地,然后在该地块上建房,这就叫做一户一宅。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
根据实际情况自己定。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每户居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结婚以后,和父母分户,建立单独户口本,就可以算一户,就应该有自己的宅基地;其次父母共建造了两处房产,如果有房产证,那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是谁的,如果没有房产证,那这
宅基地确权一宅多户处理方式如下: 1、自愿退出并给予适当补偿; 2、拆除处理; 3、缴费后有偿使用宅基地; 4、结合实施村庄规划、新农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对多占、超占、乱占宅基地等按照规划进行逐步调整,同时积极引导村级通过民主协商和
1、农村居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集体经济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的。 4、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
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宅基地申请最基本的前提是:一户一宅。也就是说,一户人家,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户口在娘家,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但说实话,申请成功的难度很大。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国家会给予一个明确的范围,超出的总面积在这个范围内的,暂时不予回收,同时也不予确权登记,以后涉及征地拆迁,不能享受征地拆迁补偿。
一、一户一宅多出来的宅基地处理方式: 1、对于合法存在的一户多宅情况,村集体可以进行有偿征用,给予宅基地主人一定的补助。 2、若是多出来的宅基地长时间没有人居住,没有人管理,甚至宅基地上都没有房屋建造,对于这类的土地应该给予收回,把使用权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