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保全财产后三十日内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向人民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要在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人民法院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的资料: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主体身份证明;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其他。
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财产保全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后,或者在诉讼开始前,为保证将来判决的顺利执行,面对争议财产或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依法采取的各种强制性保护措施的总称。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离婚时财产保全按照离婚财产保全步骤进行。对于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直接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在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需要申请人先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法院会根据具体情
财产保全案号情况如下: 1.办理诉前财产保全需要编立“财保”字案号; 2.实施财产保全则需要编立“执保”字案号; 3.如果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还需要编立“执”字案号。
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4、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进行,但仅适用于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诉讼。《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
离婚前,当事人要进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去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前,要对财产进行保全的,应当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且提供财产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对案件
财产保全后如果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可以解除裁定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
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交纳标准为: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