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则其申请的期限一般为两年。《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当事人不申请执行法院不可以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一般情形下只能依申请,只能依职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
申请强制执行有时间限制。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当事人及
法院判决超过了两年还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说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后过期。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如超过2年,申请执行,对方无异议,也可申请执行,对方有异议,
行政处罚决定,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可由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而当事人没有申请复议、向法院起诉,也不履行的,则该行政机关可在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的措施有: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4、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财物;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