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不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情况确定: 1、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 2、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 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双方各自其他合法的收入等等。
认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下财产属于一方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各自为结婚所准备的各种物品,如结婚时制备的家具和其他用品等。结婚登记前接受各自亲友赠送的结婚礼品或结婚登记后接受的赠予人特声明赠与给夫妻一方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确定为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益;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名下的财产以他人名义登记为共同财产,但有证据证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