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建造的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该房产是双方家庭出于让夫妻二人共同生活居住的目的所造,可以视为是双方家庭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
买卖双方没有签订合同不能直接过户,过户时登记机构要求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完税凭证、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买卖双方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等材料。
房屋买卖已过户能解除合同。一方可以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进行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房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合同合法成立且当事人并未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备案只是履行行政手续,不实质影响合同的效力。
买卖房屋未过户的合同具有效力。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过户的房屋未进行产权转移登记,所有权人不发生变化。
没有公章但有签字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是用来明确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
夫妻一方用公积金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配偶一方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力。一方未经配偶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但需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登记手续后配偶主张追回的,法院不予支持。
限购之前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不受限购政策限制。有效的房屋买卖协议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
个人欠债不能拍卖夫妻共同房产。该套房产本身就是夫妻两个人必要的居住场所,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能拍卖; 既然是个人债务,那另一半本身就没有帮助偿还的义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产中一方的份额,该套房产不是谁一个人就能单独处置的。
房屋买卖合同若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属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各方应依约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买方购房资格审查源于我国特有的房地产限购政策,显然不属于上述五种导致合同无效情形的任何之一,因此买方不具备购房资格并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