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公司董事会无权任免监事会成员。只有股东会有权任免监事会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 2、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3、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权:制订公司的工作方案、财务方案、利润分配方案、重整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报告工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等。
公司章程是有股东共同制定的,其解释权属于股东会,但是如果章程中有规定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的,董事会有解释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能不能修改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决定,若是授权的,则董事会即可通过。但是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表决才能通过。股份公司的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公司法》第十六条进行了规定。具体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董事会有权解释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会制定和修改,其解释权也应属于股东会。但是,很多公司在制定章程时已经将章程由董事会解释写进章程,这是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公司董秘不是董事成员,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有以下职责: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有召集股东会会议,因为董事会是由股东会产生,需要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以及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没有董事会的公司是没有董事长的,董事长是由董事会董事推举而来的,公司没有董事会,其总经理就是该公司最高职务,也就不设董事长了。这也是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