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对于依法受理和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合法、及时、公正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总结多年来劳动争议处理的实践,明确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
1、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原则。当事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考虑经济成本、举证能力、申诉风险等选择仲裁或是监察,受案部门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 我们认为,尊重当事人选择的原则,应是划分仲裁和监察受理交叉案件时的首要原则。 2、便于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或者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的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且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
劳动争议处理的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劳动报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
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
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
劳动争议管辖权法律规定: 一、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二、因合同纠纷或者其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二)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三)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四)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