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公司分立后债务的承担原则: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承担原则: (一)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二)由分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公司设立无效的原因如下: 1、公司设立人不符合规定,公司设立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不具备特定资格,低于法定人数; 2、公司章程缺乏绝对必要的记载或者违反公序良俗或者法律强制性规定; 3、发起人未召集成立大会或者成立大会决议公司无效的; 4、
设立中的公司既不同于行为人个人的法律地位也不同于法人所具有的独立团体人格,它是一种具有相对人格或不完全团体人格的组织。设立中的公司是在其业务范围内享有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但不具备独立承担责任的能力。
分公司的设立流程:准备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注册资金;申请核准公司名称;申请工商登记。子公司的设立流程:子公司名称核准;制定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刻公司公章,法人章。
法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不可以再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但不可以再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主要经过以下程序: 一、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 二、订立公司章程。 三、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办理公司设立前置审批。 五、出资验资 六、申请设立登记。成立公司需要批准的,应在批准后9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
1、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的文件; 3、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发起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二)募集设立方式,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则采取向社会公开募集的方式进行募集, 以这种方式设立的公司称为募集设立的公司。 发起设立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设立公司有以下条件:1、股东的数量要符合规定的数量,有责任公司股东数量一般限制在2到50个以内;2、全体股东必须经过研究决定,制定公司的章程;3、公司要有住所作为经营、办公场所,需要提供住所证明;4、股东出资不低于资本最低限额;5、有公司名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