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对新个税法的解读:新个税法增加了专项扣除,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项条件的,可以上报给单位,享受相应的抵扣额度;以及工资个税的起征点上调,更符合经济发展的水平等。
1、有下列情形的,刑事诉讼终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 2、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
刑事诉讼发回重审情形有:第一种是实体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发回重审。第二种是程序上: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
刑事诉讼法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延期审理: 1、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2、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关于虚假诉讼的实施细则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分工负责、配合协作,加强沟通协调,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虚假诉讼犯罪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情况,共同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犯罪。
1、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不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赦免了刑罚的。 4、需要当事人告诉,但是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已经撤回了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
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以下几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这是逮捕的基本条件;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危险行为;对与被害人或者举报人和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行为;对于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都可以实施逮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一、三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有: (1)被告人身份; (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 (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 (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
刑事诉讼法的待证事实包括被告人身份、是否存在被指控的犯罪行为、被告人是否实施了被指控的行为、被告人有无罪过、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是否构成犯罪等。
可以实施逮捕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3、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