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合伙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时,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合伙企业未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
合伙人以合伙企业名义提供担保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其保证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对其保证的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的部分,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对于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新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是有义务承担的。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的合伙人应当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六条: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代表,合伙企业区别于一般的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的。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是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协议决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
个人合伙清算后还需承担债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伙企业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偿还。合作企业依法宣布破产的,普通合作伙伴应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
2006年8月27日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各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方式上有了重大的突破,各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承担可以是有限责任。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第二条对“合伙企业”作了新的定义,即“本法所称合伙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只需承担有限的责任即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是有限合伙人
要区分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首先要区分我国合伙企业的类型。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分为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以及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组织,有限合伙的责任承担形式是,由有限合伙人以自己认缴的
合伙企业,指的是由各个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协议,并共同出资、经营、共享收益以及共同承担风险,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盈利性组织,同时也指的是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合伙企业法》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