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8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如下: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贷款。银行办理贷款的条件包括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等,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是一个许可证件,并不符合借款人的条件,因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可以贷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期限。建设单位应自领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申请延期的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需要的材料有: 1、申请表; 2、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 4、项目合同; 5、勘测定界图3张;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7、如果是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还需提供出让合同以及合
建设用地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建设用地许可证,全称叫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用地单位颁发的土地,使用许可证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全称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根据《城市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包括已经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持有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等必须的材料。办理时则应当将相应的材料交由城乡规划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即可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有: 1、已取得不动产权证; 2、已取得设计方案通知书批复及批复总平面图; 3、已取得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总平面设计方案批复。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有三种: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划拨范围如下: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等等。
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范围是: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