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母公司和子公司是附属关系,子公司的资产被母公司实际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也要受到母公司的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但这种控制是间接的,也与母公司拥有股权的比例正相关。
子公司和母公司是附属关系。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
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包括以下三点,分别是: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拥有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没有关系。公司的债务一般由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而不是由法人承担。 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 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是附属关系。子公司由母公司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两者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设立子公司须符合法律规定的
一是控制关系。子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可以在自己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经营活动,但其自主性是有限的。母公司在子公司的股东会上起主导作用,子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实际上是母公司决定。二是投资关系。母公司拥有子公司,除了极少数通过协议控制外,基
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2、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3、总公司与分公司
分司债务一般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但不由法人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的,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变更后的法人必须承担原公司的债务。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是企业法人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企业和公司承担。法定代表人一般不直接
公司法人个人债务跟公司没有关系。 如果债权人起诉,胜诉后,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扣押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证明,强制被执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拍卖、出售,或者直接向债权人偿还被执行人的债
公司欠债和股东是否有关系,需依具体情况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应由公司全部财产承担,股东只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额外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公司债务的债权人只能要求股东偿还其认缴的出资部分的债务; 2、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