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劳动争议仲裁所特有的原则: (1)先行调解原则。即仲裁委员会或仲裁庭在裁决前,首先应进行调解,不经调解一般不得裁决。 (2)回避原则。 (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4)一次裁决原则。
国际纠纷仲裁规则是: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在仲裁的整个过程中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包括仲裁申请的提出、仲裁员的选定、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的审理、裁决的作出等内容。适用不同的仲裁规则,就会产生不同的仲裁结果。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仲裁超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另外,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撤销裁决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是指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在合同中预先订立的仲裁条款或在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共同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产生的争议提交给双方都同意的仲裁机构,按照一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双方具有终局效力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
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法院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功能。仲裁通常
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是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当事人只能在仲裁和法院诉讼中选择一种方式,仲裁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功能。仲裁通常
监护裁决的原则有: 1、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必须更好地照顾子女,促进其个人性格、能力、职业状况和与子女的关系。对于物质条件和精神支持,应强调对子女的精神和精神支持; 2、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行使子女监护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原则:自愿原则;民主说服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其他。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
这是由人事争议仲裁调解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该项原则有两层含义:其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根据人事争议仲裁的性质,调解是人事争议仲裁的必经步骤。但当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出调解的建议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调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