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法定条件: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卫生行政复议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5
行政复议应当中止的条件:提出复议申请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或者因不可抗力,申请人或被申请人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等。
适用复议前置程序的案件如下: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3.纳税争议案件。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
先行政复议后诉讼的情况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对罚款、责令限期改正、禁止商品销售、收缴商标标识、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没收主要侵权工具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关于商标专利行政复议的其他案件。
行政不作为案件的管辖法院是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权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有些比较特殊的行政诉讼,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之后,也可以跨行政区域来管辖行政案件。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有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此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是行政复议机关还未作出复议决定;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且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但是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能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复议申请,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违背其真实的意思表示。
行政复议期限延长的条件: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且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但是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且复议机关要及时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申请延长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条件,是情况复杂,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而且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的。但是延长的期限以三十日为限,且需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条件:有明确的申请人;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被申请人符合规定;有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且在复议机构的受理范围和职责范围内。
申请行政复议的必备条件:申请人明确,并且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有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并且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