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行政复议失败没有什么影响,原来的行政决定还是继续有效,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不会增加申请人的处罚,其目的是让申请人有救济的途径。如果复议后加重处罚,属于违法行为。
对不同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到对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
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去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的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他们可以成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议机关,复议机关是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人民政府、政府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向复议机关的法制部门提出申请。
当事人如果要对撤销工商登记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是当事人如果已经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了复议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十五日,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复议书15日内提起,如果是直接起诉的,自知道行政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恢复强制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的该强制执行程序之前被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2)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可执行的证明材料,且经法院核实,材料不得进行伪造、变造等要保证真实性; (3)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需要在法定规定的期限范围
行政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不同意的,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或不同意的,才可以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诉讼期为十五日内,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算。若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复议期限短,时效快,复议只有一次,且复议期限60日,最长可延期30日。 第二、申请复议方式多样,当事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的方式,也可以邮寄、传真或者发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云南省部分行政复议机关已
行政复议一般在六十日内有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的,法院一般应予受理;如果超过六十日的,则法院一般不予受理该申请。
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六十日,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法律对时效期限另有规定的则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