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4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是: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是,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有下列构成特征:1.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方面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
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关于本罪的主体、客观方面的研究在学界已几近共识,然而对于该罪的主观罪过形式的讨论却从未止息过,这无论是对刑法理论研究的统一性,还是对司法实践的操作性以及对行为
有下列构成特征:1.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方面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丢失枪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