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属于协商一致解除,则按照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的年限为标准计算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属于非法解除,应该按上面标准的两倍支付经济赔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的,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解除劳动合同工资应当在双方终止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进行结算。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发出支付令。
因劳动者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用人单位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与理由通知工会征求工会的意见; 2、工会提出意见; 3、用人单位研究工会的意见,作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依法与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