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22
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是:强制拆迁须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作出的房屋拆迁裁决为前提,行政机关未作出拆迁裁决的不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强制拆迁。
房屋可以强制拆迁。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期限内被征收人不申请行政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不可以。法律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采用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
针对行政强制措施,是能复议的。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复议申请,在行政机关受理复议申请的范围之内。因此如果还符合其他申请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强制执行如果指的是行政强制执行,是能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强制执行不服而提起行政复议,如果符合申请复议的条件的,复议机关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判决,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包括财产损失费用及人身损害费用,其中财产损失赔偿包括房屋价值、附着物价值及临时安置费用赔偿,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损害的,还可以主张医疗费及伤残金等赔偿项目。
符合规定的强制拆迁是合法的,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
有权执行强制拆迁。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
1、拆迁补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而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会被计入起诉期限。
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当事人收到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决定后,如果对行政决定不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决定到期后就会被强制执行。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