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保管合同没约定生效期限是可以的。因为保管合同具有法定生效期限,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合同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当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单独解除合同。任意
保管合同没约定生效期限通常不会影响合同的成立生效。因为保管合同具有法定生效期限,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合同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期届满后,寄存人有领取保管物的权利。无保管期限的保管物,寄存人(委托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领取保管物。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九条规定
保管合同的解除:保管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保管合同。设立保管合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依照约定解除保管合同。
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
经济合同的保管一般自履约完成开始算期限,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保存应不少于3年,基本上是不短于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原件是确定双方责任的重要证据。
没有约定保管期间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享有任意解除权。合同的解除也应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单方意思表示即可达到解除合同的效果,必须是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合同的解除大多是当事人基于双方协议而解除。
可以。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此种解除权属于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如合同中有关于解除权的约定,则约定的解除权事由发生,解除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法定解除事由,解除
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保管合同中,寄存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没有约定保管期限的保管合同,保管人也享有任意解除权;此种解除权属于法定的任意解除权。如合同中有关于解除权的约定,则约定的解除权事由发生,解除权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果发生了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