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人主要包括不定期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委托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保管合同的寄存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等。
当房屋存在下列情况时承租人享有解除权: 1.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2.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3.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4.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有解除权,但仅限于双方约定解除权,或法定继承权等情形。且法定解除权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出租人根本违约等。
1、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是无法解除合同的。 2、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 (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
出租人有权擅自解除租赁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一方或双方具有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双方都具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中,双方没有对任意解除事项约定的,双方均可以行使任意解除权; 3、
出租人无所有权的情况下进行出租行为,显然是违法,承租人可以立即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避免违法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商标权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下面几点内容: 第一,使用权。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上,或者在相关的商业活动中使用该商标; 第二,独占权。没有经过商标权人的许可,许任何人
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主要包括了:1、约定的合同解除权;2、一般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权;3、针对建设工程合同特别规定的合同解除权。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的规定,如果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擅自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话,发
股权质押又叫做股权质权,指的是出质人用自己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向他人设立质押。根据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标的物为标准,质押可以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这两类。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当中的一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股权质押的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