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在我国,双方当事人一旦签订合同,是不可以任意进行撤销的,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则通常需要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对已生效的合同进行撤销; 1、双方当事人因为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一般指的是行一方当事人
请求撤销权的情况如下: 1、受害方的撤销权,是指权利人即受欺诈、胁迫方以及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乘人之危方的撤销权。 2、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是指效力待定合同的权利人即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利。 3、赠与人的撤销权,是指在赠与法律关系中权利人即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合同,可申请撤销: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可撤销合同是一种相对有效的合同,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效的。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
合同当事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包括以下4种: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可撤销合同成立的条件: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示公平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效力未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有: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围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显失公平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
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的合同等。 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
可撤销合同的条件为: (一)一方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
合同撤销权的撤销事由有:签订合同时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合同时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合同时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法定其他事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