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与继子女的抚养关系的界定可以参照下列标准: 1、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与继父或者继母再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 2、继子女在生父或生母再婚后与继父或者继母共同生活,继父母或者继母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或者继父或者继母没有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但承担了继子
1.抚育关系的认定标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了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者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达3年以上。这是客观因素的认定标准。 2.继承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
以下情形,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 1、继子女未成年,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 2、继子女未成年,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并且对继子女身心方面多有照顾。
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主要标准是继父母是否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如果未承担任何费用,即使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亦不能认为他们之间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
1、继父母、继子女的含义继父母,是指子女的生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后,与其生父或生母再婚的人。继子女,是指与离异或丧偶者结婚,对方与前夫或前妻所生的子女。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均是因婚姻关系而产生,但没有自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载明的“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内容: (1)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其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再婚时应是未成年人; (2)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或继母的配偶应享有直接的抚
对于如何认定继子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继子女如果跟随继父或者继母生活,由继父继母照顾生活或者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那么认定为扶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的规定,父母有教育、
养父母与子女抚养关系解除条件,具体如下: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也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具体来说,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
对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1、如果继父母或继子女一方死亡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自动终止;2、对于尚未成年的继子女,如果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继父母子女关系因此解除,但如果继子女已经被继父母抚养成人的,则继父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父母享有对子女财产的法定继承权,而且父母还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要继承子女的财产,首先就要确定是否存在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因为如果子女在生前订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这时候只能按照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程序。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