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主要有: 1、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的权利。 2、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的权利。 3、辩护律师会见犯罪
辩护权的行使方式有以下三种: 1、指定辩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 2、自行辩护。在公诉案件中,在向法院提起公诉前,被告人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的侦查
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所需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可以听取他们对案件情况的介绍及他们的辩护意见,同时,还可以向他们宣讲法律。其他辩护人行使这一权利时,必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权利有: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辩护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会议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辩论权; (6)经被告同意,提出上诉权; (7)辩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到检察院阅卷。自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就可以到检察院阅卷。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律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辩护人有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代理申诉权、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等权利。
非辩护律师是可以会见被告人的,但只有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并且经办案机关允许才可以会见。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依据刑法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