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住处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其指定居所。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监视居住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违反监视居住所要遵守的规定的,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举报。首先,对你监视居住的主体只能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除此之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对你监视居住,否则为非法拘禁。上述三机关只能对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监视居住期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
监视居住逃跑不会加刑,但是会被逮捕或者先行拘留。因为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义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监视居住的期限届满后,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到期后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怎样处理,还是需要看案件的侦查情况,以及被监视居住人的表现情况。
监视居住到期后案件的处理: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犯罪嫌疑人的监视居住到期后案件的处理: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居住监视的期间,当事人有醉驾行为的,会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属于严重违反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形,公安机关可以逮捕当事人。
行为人被公安非法监视居住的,可以向检察院举报、申请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有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这项措施对侦查机关非常有利。在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过程中,公检机关与律协两方势力进行了多轮博弈、厮杀,在侦查机关的据理力争和坚持下,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