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以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
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有以下几种: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收入; 3、知识产权收入; 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只要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
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情形有: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夫妻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视为给子女的个人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4、一方专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所谓婚后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各自所有的财产和其它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主要包括: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双方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约定,那一直都是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不用分割。但是双方可以签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范围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双方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双方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双方可以通过赠与、夫妻财产约定的方式,将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1)赠与。一般的物品只要交付给对方就算完成了赠与,而汽车和房产需要办理完产权登记手续,才能算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