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是: 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并向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备案,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认定:职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内向劳动和社会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如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期限的,
申报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及初诊病历复印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流程: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职工保险生育险的报销比例如下: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
报销职工生育保险的办法:在职工生育后,由职工或者其所在的单位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职工的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报销。
职工生育保险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购买,并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或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产假。正常产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4个月以
1、正常分娩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难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一个半
一、生育保险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二、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