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有权决定采用拘留的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对于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以及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比如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
刑事拘留和逮捕的执行机关一般是公安机关。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拘役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并强制劳动的刑罚。在中国是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
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于法院执行拘留一年几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是如果发生的是新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进行拘留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