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不可抗力的处理原则: 1、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2、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不可抗力因素认定有: 1、不可预见性,指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 2、不可避免性,指第三人无法采取有利措施避免损害结果发生; 3、不可克服性,是指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
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自然灾害、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免除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如下: 1、台风、洪水、冰雹等自然灾害; 2、征收、征用等政
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中止。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中不合理的条款,对方不同意变更的,当事人不能随意中止。或者合同存在显失公平情形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不完整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容易产生争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排他协议依法成立,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不违法。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害社会公共利益和违反有关的法律,其免责条款是有效的。确定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
劳动合同中有竞业限制条款,如果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依法签订的,是有效的。劳动者需要遵守该约定,用人单位会向其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违反的,则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没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免责条款包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的,就是无效的。其他的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法的,是有效的。
合同不平等条款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如果有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是以当事人“互负债务”为前提的,即只能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且并非所有双务合同都自然适用先履行抗辩权,可以适用先履行抗辩权的双务合同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双务合同按照其性质
对格式免责条款效力及适用的审查应从两方面进行把握:从程序方面看,提供格式免责条款方是否尽到了提示义务和明确说明义务; 未对免责条款内容进行提示和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对合同相对方不发生效力。 从实体方面看,免责条款首先不得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