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为:首先由死者的家属自行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应当由死者近亲属依法定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平均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分配死亡赔偿金如下:1、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等,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等。2、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分配根据与死
分配死亡赔偿金,一,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等,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等。二,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分配根据与死者关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
分配死亡赔偿金,一,赔偿权利人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
死亡赔偿金的合理分配,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故不能继承。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实务中均以继承顺序为原则,即死者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狭义的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狭义的死亡赔偿金权利主体便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此类推。 2.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范围
死亡赔偿金父母和配偶子女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的事实,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收入损失的赔偿。因死亡赔偿金的获得,不是通过死者生前设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故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而是作为死者近亲属的赔偿权利人应获得的物质性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
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及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得到的赔偿,赔偿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等人,而非死者本人遗留,故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权利主体一般为:受害人近亲属(限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及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
在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上,根据“继承丧失说”即受害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共同体造成财产损失,应综合考虑与受害人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感情亲疏程度、经济依赖程度及生活状况等因素确定权利人和分配规则,如:是否共同居住、是否尽了主要的抚养(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