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企业公告范围有:注销公告、减资公告、清算公告、招标公告等。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通知并公告债权人。公司清算的,应当在清算组成立后的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办理债权申报。
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
公安行政执法活动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影响到每个公民、每个家庭、每个组织,覆盖整个社会。概括起来,公安行政执法的范围包括:一些专门的行政管理活动,如治安管理、公共危机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消防管理、道路交通管理、
以浙江省为例。除以下情形之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都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一)被处罚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
1、刑事执法行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队职务犯罪、刑事自诉案件以外的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2、治安执法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法的违法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进行相应的处。 3、
行政案件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包括: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法律另有规定的不公开审理。 2、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我国《行政处罚法》中法定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的内容是行政处罚的原则是公正、公开原则;如果行政机关决定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处罚依据必须公布;如果没有公布的,该依据就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途径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行政
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相关解读有,应遵循公正、公平、便民三原则,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一般会包括:政府责任原则、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 1.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